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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无效婚姻的起诉状
2024-11-20 11:06:46
申请无效婚姻的起诉状

一、申请无效婚姻的起诉状

无论是申请无效婚姻还是向法院申请什么,在起诉状都应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申请无效婚姻后算是离婚还是未婚

在对婚姻请求宣告无效之后,这一段关系便可视为未婚状态。

因为这种婚姻自缔结之日起便不具备法律约束效应,当事人自然也就无法享有夫妻所应有的权利及履行义务了。

关于同居生活期间所获得的资产问题,当事人有权进行自主协商解决;

若未能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则需要由当地人民法院依据适当保护无过失一方权益的原则给予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